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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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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12-03 发布于:其他产品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4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41 其他制造业”。公司基本的产品是饰边条、饰面板,属于复合材料领域中的功能性复合材料,大多数都用在板式家具、室内装潢的装饰复合材料产品。上游为合成树脂、油墨、人造板等制造业,中下业为板式家具制造业以及室内装饰装修业。

  目前我国装饰复合材料行业的主要表现为行业集中度较低且具有较强的地域特征。我国装饰复合材料行业集中度相比来说较低,业内多为中小微型企业,规模小且技术水平普遍较低。装饰复合材料作为家具制造业、室内装饰行业的配套服务产业,在地域分布上倾向于临近下游客户,由此形成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成渝经济圈和环渤海地区的区域性布局的特点。目前行业内的多数企业为服务于某一区域的区域型企业,只有少数领先公司进行全国性的战略布局并进行生产、销售和服务网络站点平台的搭建,行业格局为跨区域发展企业和区域企业并存。

  公司行业下游为板式家具行业及室内装饰行业,其与地产行业存在产业链关联。房地产具有较强的周期性,但装饰复合材料行业受其影响并不显著。原因在于:

  (1)地产行业主要是针对新房,而家具及室内装饰行业不仅针对地产开发所带来的新房装修市场,还包括旧房翻修、办公场所更替、房屋租赁经济兴起带来的更新替换市场。根据亿欧智库,目前一线城市存量房交易在交易总数中的占比接近七成,预计存量房占比提升趋势未来会逐步扩散至低线城市,存量房翻新和局部装修将会成为未来下游为板式家具行业及室内装饰行业增长的大多数来自。在三四线城市及农村市场,手工制作家具的比重仍旧很大,家具及装饰替换市场空间很大。装饰复合材料行业的下游客户市场需求仍旧很大,行业周期与地产调控周期并不重叠。

  (2)饰边条和饰面板广泛引用于橱柜、衣柜、墙板、踢脚线等领域,是家具制造及室内装饰的重要组件,对家居装修尤其是定制家具产品的品质、美观度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随着花钱的那群人年轻化、消费认知升级,花了钱的人产品品牌、风格、品质、功能、服务等细节要求更高,下业为满足日渐增长的消费者需求,将趋向与具有品质保证、行业品牌口碑好、强自主研发设计能力,快速服务的供应链能力,和产品规模化制造生产能力的企业保持长期合作共赢关系。

  公司在装饰复合材料领域耕耘多年,曾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东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东莞市专利金奖。公司还拥有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具有强大的研发技术实力。旗下子公司东莞华富立、浙江华富立、四川华富立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旗下子公司东莞华富立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拥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实验室、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拥有专利108项,其中发明专利45项,实用新型63项。公司是家具饰边条领域首个行业技术标准《家具用封边条技术方面的要求》(QBT4463-2013)的主要起草单位及相关行业标准的有力推动者,在国内中高端家具及室内装饰复合材料领域具有领先优势。

  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定制·精装材料服务商”,以装饰复合材料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为产业基石,发展成为包括家居材料业务板块、产业互联网业务板块、产业投资业务板块的综合型控股企业。

  家居材料业务板块,基本的产品为饰边条、饰面板,大多数都用在板式家具、室内装潢以及商业空间打造。公司基本的产品包括:

  (1)饰边条,主要为PVC、ABS、HM以及异型饰边条等,该类产品大多数都用在板式家具的边延密封保护和装饰。

  (2)饰面板,主要为OSB(定向刨花板)、PB(刨花板)为基材的饰面板,该类产品大多数都用在板式家具生产及室内装潢。

  饰面板基材的选择会直接影响产品性能,公司选择的是目前综合性能优异的OSB及PB,相对于别的类型板材,环保、防潮、抗弯、握钉性能更为优异。

  产业互联网业务板块,公司旗下的虹湾家居平台()是一站式家居建材采购平台,包括外观展示、材质参数说明、可视化比较、网站和微信小程序在线下单以及客户订单信息的传输流转,实现了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相统一。公司通过开拓线上销售模式,配套自动化生产线和智能仓储物流,不仅为现有B端客户提供更优质服务,增强客户粘性及扩大订单量,也为开拓新客户提供可视化窗口。扩大产品覆盖面及提升订单转化率,从而能够进一步盘活客户资源,深挖产品订单需求。

  产业投资业务板块,公司打造精装材料与设计配套的产业园,是产业投资业务板块的重要布局,旨在连接上下游产业链的战略布局。宏源智造园位于东莞东部工业园,占地面积约78亩,规划建筑总面积约16万平方米,一期项目已开始运营。芜湖国际智慧定制精装生态园位于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项目占地面积240亩,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已全面启动建设。

  为更好利用长期资金市场,加快公司产业升级和发展的步伐,实现公司资本连接产业目标,下属子公司尚润资本作为公司重要的投融资平台,积极寻求发掘优质投资标的。

  公司的销售模式采用直接销售和经销商销售相结合、线上销售与线下销售相结合、“封边条+饰面板+异型材”组合销售的模式。

  公司的产品以内销为主。在销售模式上,公司采取直接销售和经销商销售相结合的模式。由于公司基本的产品为中高端装饰复合材料,需要与客户在配方设计、型号要求、装扮修饰的效果等产品设计方面做充分的沟通和合作,公司境内销售主要是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即与客户签订合同后,在与客户充分协商产品参数基础上接单生产并直接销售给境内客户。由于境外经销商在当地市场开拓方面具有先发优势,公司境外销售主要是采用经销商模式,主要为买断式销售。经销商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拥有商品的所有权,自由选择其供应商及产品,并通过产品营销售卖获得经营利润。

  公司主要实行“以单定产”的生产模式,即以客户的定制化要求为导向,以客户的订单需求为基础,通过综合分析客户对产品的性能、颜色、需求量等各方面要求,结合自己产能、原材料采购及仓库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进行量产。

  公司的生产流程为:(1)生产部门就客户提出的各方面需求(或样品)确定量产前的配方和工艺方案;(2)销售部与客户就产品样式、质量、价格、结算方式、供货保障等事项予以确认后,接单生产;(3)计划人员按照每个客户交期向生产部门下达生产计划;(4)生产部门依据销售部的订单组织备料;(5)生产完成后,按照客户真正的需求的交期,运输至指定的地点。

  公司采取统分结合的采购模式,主要原材料由公司采购中心统一选定供应商与确定采购价格,由各子公司按实际的需求量进行采购;少量、少额的临时用料或特殊用途物资,由各子公司按照实际需求安排采购。

  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预期订单的合理估算、原材料的运输时间、原材料价格趋势的判断以及生产的真实的情况,综合决定原材料的储备量。

  公司采购流程如下:公司依据客户订单需求数量、交货周期、库存情况等来确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包括采购原辅材料的品种、数量和供应商交货周期等。采购部将根据采购计划将所需采购的物料汇总,对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签订采购合同。

  目前,公司已与主要原辅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能确保原料的稳定供应。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因2022年公司部分贸易业务的交货模式从委托物流公司交货给客户改为由公司委托供应商直接向客户交货,该模式下公司在向客户交货前短暂性取得货物控制权。为更加客观、准确地披露会计信息、反映公司经济业务实质,将2022年度上述委托供应商直接交货给客户的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本次变更部分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仅涉及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和经营成本项目,不影响相关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影响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数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及整体财务情况构成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更新后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媒体。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叠加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大波动、下游需求减弱等诸多风险与挑战,公司坚持既定战略,继续实施稳健的经营策略,积极地推进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保持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管理层的引领下,公司继续夯实基础管理,从始至终坚持“品质为基础、服务为保证、创新为动力”的经营理念,不断巩固强化公司主业竞争优势,稳步有序推进数字化产业互联网战略。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275.91万元,同比下降33.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5.79万元,同比下降50.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1.98万元,同比上年-974.76万元增加1,406.74万元。

  公司慢慢地增加技术攻关,强化企业核心优势,推进饰边条和饰面板业务的协同发展。报告期内,东莞华富立凭借先进自主创新研发能力,荣获2022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其中,饰边条业务:依托专业的产品实验室和强大的设计研发团队,加强对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逐步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持续巩固饰边条装饰复合材料领域的优势地位。饰面板业务:随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湖北华置立装饰材料厂区项目”(一期)已建设完成进入投产阶段,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的引入,逐步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和服务水平。

  公司不断调整和优化在全国主要家具产业集聚区的战略布局,在生产、服务配套等领域逐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区域基地布局。公司仔细研判市场形势,依据市场供需变化,及时作出调整生产销售策略。报告期内,公司湖北黄冈、广东佛山生产基地相继开业并进入投产阶段。

  同时,公司积极做出响应国家碳中和政策,报告期内,芜湖国际智慧定制精装生态园进一步推进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合作开发生产基地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充分的利用自身物业资源优势,以有偿提供项目建设场地,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具体落地,将为公司及园区入驻企业大大降低能耗指标提供支持,实现节能减排、绿色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公司积极布局长三角、珠三角和川渝经济圈,先后在四川崇州、浙江平湖等地设立全资子公司。目前公司业务已覆盖华东、西南、华南、华中区域。报告期内,虹湾家居持续打造重点区域仓储、助力快速响应服务,目前已在东莞,佛山,成都,嘉兴,黄冈,天津设有仓储。各仓储系统高效协同,以确保最快的速度为客户提供可获得的产品。

  报告期内,虹湾家居平台持续推进品牌建设,进一步探索客户的真实需求,争取到更多设计师、整装渠道等专业化小B客户成为注册及深度用户,2022年度,虹湾家居客户粘性及订单量有了逐步提升。康茂电子持续推进与华为在家居业数字化方面的合作,加大数字化门店落地客户拓展力度,对已落地的数字化门店持续提供解决方案及培训服务。旗下资本平台积极寻找发掘优质企业与新兴行业,持续关注已投项目的进展情况,推动公司产业升级和发展的步伐,以实现公司资本连接产业目标。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栩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李婉娇女士、周亚民先生、肖家源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和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2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预计将派发的现金股利不超过人民币7,026,939.70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5.93%。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贸易业务的实质进行重新认定,将2022年度部分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能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前期的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仅涉及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和经营成本项目,不影响相关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影响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数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及整体财务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依据2023年度业绩及经营管理相关预期和工作规划,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所提供的担保大多数都用在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各子公司资金筹措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方具有实质控制权,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子公司融资做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共同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秀珍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2022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赞同公司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审议本次计提商誉和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情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并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别的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赞同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线年年度的经营和财务情况;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赞同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议案内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国家会计政策的修订而进行的适当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线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和财务情况;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受聘期间,能谨遵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标准,勤勉尽责的履行义务、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赞同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线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负债表日有几率发生减值迹象的商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存货和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度计提(含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875.77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2018年4月27日,公司与方德签订《关于东莞市上为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协议》,公司以1,425万元受让方德持有标的公司的47.50%股权,以2,250万元对标的公司做增资扩股。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变更为3,500万元,公司以现金3,675.00万元人民币收购股权和增资扩股合计取得标的公司70%的股权。2020年3月23日,公司再次与方德签订《关于东莞市上为实业有限公司之股权投资转让协议》,公司以1,500万元人民币收购方德持有标的公司剩余30%的股权。2020年3月31日,东莞市上为实业有限公司经工商核准变更名称为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并完成股东变更。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依据购买日按合并成本与取得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市价份额的差额确认商誉6,812,467.52元。

  受最近几年疫情叠加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2022年饰面板销售业绩虽然同比有了较大的增长,由于前期开拓市场设立仓库等成本比较高,整体效益不达预期,出现商誉减值的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经相关评估机构进行减值测试后决定合理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北京中林资产评定估计有限公司对公司收购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及福建尚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

  根据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饰面板业务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字[2023]第166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13,567,830.36元,账面价值17,137,234.60元,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3,569,234.60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2,498,582.97元。

  (1)本公司期末对与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该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作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1)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资产组与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范围有组成资产组的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长期待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