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有关工作部署,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组织并且开展了流通领域儿童家具等6种家具及建筑装饰装修用到的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有关情况如下:
本次共对21家销售者销售的35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做检验。经检验,发现2家销售者销售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孔及间隙、边缘及尖端,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8.57%。
不合格产品包括,标称徐州亮辉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床头柜、1批次升降椅等。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
本次共对28家销售者销售的3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8102-2020《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等标准进行检测验证。经检验,发现2家销售者销售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耐磨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10%。
不合格产品有,标称常州市利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标称安徽森洋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晨旺”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标称江苏金松鼠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2。
本次共对26家销售者销售的3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做检验。经检验,发现6家销售者销售的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甲醛释放量、#柜类强度和耐久性、木工要求、漆膜、甲醛释放量、结构安全性等,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20%。
不合格产品包括,标称凯里市诚信床头柜厂生产的1批次床头柜;标称成都市武侯区玉象餐桌经营 部生产的1批次餐椅;标称赣州市南康区鑫呈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餐椅;标称贵州森润木华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森润木华”床头柜等。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3。
本次共对24家销售者销售的3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3472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等标准进行检测验证。经检验,发现2家销售者销售的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浸渍剥离、甲醛释放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6.67%。
不合格产品有,标称贵州德兴益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绿优”浸渍胶膜纸饰面细木工板;标称贵州逸林居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浸渍胶膜纸饰面细木工板。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4。
本次共对16家销售者销售的2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4434-2009 《座便椅(凳)》等标准做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5。
本次共对28家销售者销售的3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8103-2013《实木复合地板》等标准进行检测验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6。
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一产品。二是通知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对库存产品做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依法做处理并主动公布有关信息。三是督促指导生产者查找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限期完成整改。四是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附件1: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流通领域儿童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pdf
附件2: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流通领域浸渍胶质层木质地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pdf
附件3: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流通领域木质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pdf
附件4: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流通领域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pdf
附件5: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流通领域坐便椅(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pdf
附件6: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流通领域实木复合地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