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城市管理局发布信息,苏某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依据《合肥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及参照合肥市蜀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处理建议,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年1月23日,合肥市蜀山区查处违法建设行政执法大队收到合肥市蜀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移交处理苏某涉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案的函》及案件移送相关材料。来函反映,杏花**城北楼3栋***室房屋产权人苏某将房屋对外出租,并在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增设了卫生间。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合肥市住宅社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在物业管理区域,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规定。
2023年12月18日,合肥市蜀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向苏某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如下:
截至目前,当事人未按要求完成拆除增设卫生间的整改要求。本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及参照合肥市蜀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处理解决的建议,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蜀山区城市管理局发布信息,苏某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依据《合肥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及参照合肥市蜀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处理建议,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年1月23日,合肥市蜀山区查处违法建设行政执法大队收到合肥市蜀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移交处理苏某涉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案的函》及案件移送相关材料。来函反映,杏花**城北楼3栋***室房屋产权人苏某将房屋对外出租,并在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增设了卫生间。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合肥市住宅社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在物业管理区域,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规定。
2023年12月18日,合肥市蜀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向苏某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如下:
截至目前,当事人未按要求完成拆除增设卫生间的整改要求。本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合肥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合肥市住宅社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及参照合肥市蜀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处理解决的建议,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